国有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方面体现了一定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但是整体而言都按照国资委的要求,既符合自身的企业特点也体现了与市场可比的激励导向。
2018年国有企业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18年全年共有37家(2017年:26家)国有企业公告了股权激励方案,较上一年显著增长了42.3%。其中,中央国有企业19家,地方国有企业18家。31家为首次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其余6家均在历年进行过实际授予;海康威视为截至目前实施股权激励次数最多的国有上市企业,目前已有4期计划。此外,2018年全年有3家公司由于行业环境下行、股价波动大等负面影响终止了股权激励方案。
激励工具
截至目前A股上市国有企业均使用单一工具进行股权激励。2018年计划仍在实施的34家国有企业中,13家(2017年:9家)采用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其余21家(2017年:17家)采用了限制性股票。近两年在A股市场整体低迷的环境下,限制性股票由于定价上的优势,使用率明显高于股票期权;而在2018年6月,A股跌破3000点,此后持续下行,低估值使期权工具的吸引力有所上升,全年70%的期权计划在下半年推出。
激励额度
根据相关政策,国有上市公司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权数量原则上应控制在股本总额的1%以内。2018年首次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29家国有企业中,超过1/3的企业(12家)首次激励额度大于1%;其中,80%以上的企业在授予时点的市值小于100亿元;市值为70亿元的地方国有企业云天化(600096.SH),激励总量高达8.58%。由此可见,部分国有企业根据内部实际的人员构成需要争取较高的激励额度,从而达到股权激励最优的效果;同时也反映出国资委在审批层面进行原则上把控的同时,也会结合国有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总量的判断。
授予价格
根据相关政策,激励对象个人出资购买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公平市场价格的50%。2018年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1家国有企业中,71%(15家)的企业采用公平市场价格的五折进行定价,24%(5家)的企业采用六折进行定价。国资委的对于限制性股票定价的审批越来越体现定价折让与公司每股净资产挂钩的联动机制,体现市值管理,关注市场反馈的导向。
时间安排
根据相关政策,国有上市企业每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原则上锁定/等待期不得低于2年,解锁/行权期不得低于3年,且采取匀速解锁/行权的方式。2018年推出的所有激励计划锁定/等待期均为2年,85%(27家)采用3年匀速解锁/行权,剩余(7家)全部采用3年前高后低的解锁/行权模式。仅有一家公司的限制性股票计划分4年匀速归属。
业绩考核
2018年计划仍在实施的34家国有企业中,所有公司均按照政策要求同时体现了授予业绩考核和解锁/行权业绩考核。其中使用率较高的考核指标为净资产收益率(ROE)、净利润、营业收入;由于经济增加值(EVA)为国资委及部分央企集团对下属企业的考核要求之一,故而成为中央国有企业最常选择的第3类考核指标。除了以上指标以外,少数公司在反应股东回报的指标上会选择EOE(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的净资产回报率)、每股收益或税前每股分红等指标,在反应企业成长能力的指标上会选择利润总额等指标。
大多数企业(71%)依照国资委的规定设置了3个考核指标,只设置了2个考核指标的全部为地方国有企业,可见地方国资在指标设置上灵活度更高。2018年已经实施的方案中,71%的国企披露了具体的对标名单。对标方式上,绝大多数国企选择对标行业分位值水平;仅4家与行业平均值进行比较,且未披露具体对标名单;个别地方国有企业授予时仅考核自身业绩水平,解锁/行权时才有对标要求。国有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方面体现了一定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但是整体而言都按照国资委的要求,既符合自身的企业特点也体现了与市场可比的激励导向。
2018年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典型案例
央企股权激励先行者
中国建筑推出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
2018年7月28日,中国建筑推出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成为上市央企第四例完成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并开启第三期的企业。相比2011年和2016年推出的前两期方案,新计划主要在激励对象范围、激励额度与业绩目标要求方面有所不同。
01
三期限制性股票来源均为二级市场回购
中国建筑2011年推出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是央企上市公司中首个采用从二级市场回购股票用于激励管理层的方案。由于回购型来源对公司的现金流有一定影响,2018年公告的限制性股票计划中,仅中国建筑一家的方案采取回购方式,其余均采用定向增发。相比定向增发,从二级市场回购不稀释原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和权益,更有利于维持企业控制权的稳定;同时对于账面资金充足的公司,在股价相对的地点进行回购有利于上市公司市值管理。
02
第三期激励覆盖范围、激励力度较前两期进一步扩大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主要覆盖公司高管及核心骨干合计不超过2,200 人,覆盖范围较第二期人数增长近40%,此次方案激励人数也可排在近10年来央企/国企方案激励人员总数的前五位。同时,人均激励价值达到69.4万元,较第二期增长约30%。此次方案充分绑定高管、骨干与股东的利益,提升管理效率,激发公司的业绩与市值动力。
3
三期方案滚动授予,持续绑定2014-2021年业绩;第三期业绩考核较前两期有所放宽,但仍保持较高水平
中国建筑的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考核期分别为2014-2016、2017-2019和2019-2021年,实现了与公司业绩的持续绑定。第三期方案的ROE和净利润增长率解锁条件分别为13.5%和9.5%,较前两期均降低了0.5%。比较第二期和第三期考核期对同一年份2019年的考核条件,第二期方案要求公司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398亿,第三期则要求不低于396亿,第三期方案的解锁条件虽有所放宽,但仍保持较高水平,体现管理层对2019-2021年净利润稳健增长仍有较强信心。
4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计划已完成全部三批解锁,实现了业绩、市值、员工收益的共同提升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计划对提升公司业绩起到了促进作用。中国建筑在第一期计划的考核期内,每年都超额完成各项公司业绩指标,三年净利润实际值分别达到了目标值的102%,109%和105%。
另外,第二期计划将于2018年12月进行第一批解锁。根据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第一批解锁考核的2017年ROE和净利润三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5.34%和14.98%,均高于解锁条件。
表:中国建筑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业绩指标考核要求
在三期计划滚动推进的过程中,中国建筑的净利润目标值翻一番,在此基础上中国建筑到目前为止每年的目标值均顺利达成,股权激励对业绩提升的刺激效果显著。
图:中国建筑2010-2018年总市值与长期激励计划推出时间
另外,长期激励计划将员工收益与企业长远发展有效地结合了起来,在公司业绩稳健增长和市值上涨的背景下,员工所持有股票的收益回报也可达到较高水平。
从中国建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效果来看,公司在该期计划考核期内加大了公司业绩产出,显著提升了公司市值,并为员工带来了较有竞争力的收益回报,从而实现了股东和员工的“双赢”。中国建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完成为第二期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未来的解锁带来了信心,也在国企混改深入化的大背景下充分展示了股权激励作用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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