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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来源: 时间:2025-12-10 15:30:23 浏览次数:

一、资产信息不准确、不完整,资产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1.基础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有些单位资产信息系统中的单位人员、使用部门等信息与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三定”方案中的编制人数和内设机构不一致,导致单位资产配置标准计算依据不准确;有些单位资产卡片信息填写不完整,固定资产类别代码选填错误,影响了单位资产存量的准确性。

  2.土地、房屋等资产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有些单位对没有价值的划拨土地和未确权的土地、房屋等资产,未在资产信息系统中登记,造成账实不符。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单位日常资产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1.日常管理不到位。有些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不重视,资产管理责任不落实,未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资产盘点,造成资产盘盈、盘亏,账实不符。

  2.账务处理不及时。有些单位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在资产信息系统或财务账中登记;有些单位对已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增固定资产;有些单位对已经报废的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造成账账、账实不符。

3.实物资产清理不及时。有些单位对已经审批处置的实物资产长期积压、堆放,不及时进行处理,造成资产存量的混乱;有些单位对已到报废期限无法使用的资产不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占用了单位存量资产指标,影响了单位的资产购置。

三、资产使用、处置等事项未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资产管理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1.资产有偿使用未按规定的程序报批。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房屋、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等未按照规定的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批;有些出租房屋期限过长、租金偏低,租金收入未按照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造成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不高甚至流失。

  2.未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置资产。有些单位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的报废,未按照规定的资产处置权限和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批,造成资产长期挂账、账实不符。

四、资产权属不清,产权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

  根据资产清查情况,行政事业单位确权的土地、房屋占土地、房屋清查总面积比例不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意识亟待强化。有些确权的土地和房屋,产权单位与入账单位不一致,造成土地、房屋信息比较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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